工作动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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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6年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新生态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编辑:张日桃 | 发表日期:2026年05月06日 | 点击数:

各院(部)、相关部门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统筹推进的战略部署,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及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要求,积极回应“数字时代,教育何为”的时代命题,教育部提出塑造“人工智能+”高等教育新生态,为深化“四新”建设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,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(以下简称学会)依据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》(2025年修订),结合2026年度工作计划,决定联合超星集团共同组织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新生态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立项宗旨

 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人工智能深度赋能高等教育变革为核心驱动力,着力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个性化、智能化、产业化转型。通过重点支持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(“四新”建设)背景下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,以及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(“双高计划”)的内涵提升,探索构建面向产业、面向未来的高质量人才自主培养体系,旨在促进人工智能与学科建设、课程体系、教学范式、评价机制的深度融合,培育一批具有江苏特色、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成果,为人工智能时代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方案。‌

二、立项范围

 课题围绕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研究方向聚焦“人工智能+四新建设”与“人工智能+双高建设”两大领域,推动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、专业建设、课程教学、产教融合及教育治理等方面的探索与变革。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(详见附件1)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,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。

 课题成果依据《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高教会〔2024〕39号),在研究成果和教学成果两类中选择一种。其中:研究成果应具有学术内涵,形式有公开发表的论文、专著(须标明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)或未公开发表的决策咨询报告、智库报告、成果简报(专报)、调研报告等,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须有第三方收录证明;教学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,有效解决了高校教育人才培养面临的各类问题,形式为应用于人才培养的各类材料,如论文、专著、人才培养方案、教案教辅教材、课程建设(含线上课程录制)、软件开发、平台建设等,以上可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版证明材料。

三、立项管理

 (一)立项种类。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、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,经单位推荐后确定申请项目的类别。

 (二)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。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80项左右,每项资助8000元;一般课题120项左右,每项资助3000元;一般课题(经费自筹),若干项。立项数量将结合本次申报数量、以往专项课题立项比例等,按照“从严从优”的原则进行调整。

  (三)经费划拨。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,按照项目进展分两次汇入(立项公布后汇款立项金额的50%,结题验收后汇款剩余的50%)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 (一)限额申报。课题申报面向全省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及部分学术研究组织,本科高校(不含独立学院、职业本科、成人本科)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。

 (二)分类推荐。各单位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进行推荐申报,重点课题推荐数量不超过所有推荐申报项目总数的1/2,以四舍五入计。若重点课题类别超报,则按照汇总表中的推荐顺序,从高到低进行申报类别调整。

 (三)申报要求。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各高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;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;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。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。课题主持人(含第二主持人)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、但未结题的课题(省教改课题、专项课题、规划课题等),不得申报此次课题。

五、申报流程

(一)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(见附件)和汇总表(见附件)后,报请各课题推荐单位统一审查。

(二)课题申报书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,院(部)盖章后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(一式一份)并加课题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),请于525日前送至行政楼406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高教所邮箱gdjy@jit.edu.cn,电子稿文件以部门+申报人姓名的格式命名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鲍严淑         电话:2649

高等教育研究所

2026年56


  • 附件【汇总表.xlsx】 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申报书.docx】 已下载
  • 附件【研究指南.pdf】 已下载